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XCZFCG2026-009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 218000元 | 杭州正迈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怡乐银座3幢2单元5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但是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进行的维修项目或更换的零部件(含软件版本),在合同到期时未满3个月的,中标人仍应继续履行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期限,直至该维修项目或更换的零部件正常运行至3个月期满。(无异议) |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毛嘉炜(采购人代表)、叶向阳、姜汉鑫、何蒋超、童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157094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665700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