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XCZFCG2026-008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 117000元

龙游丛瑶摩托车商行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东华街159号(自主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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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1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自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内,须按要求提供货物。

详细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航炜(采购人代表)、李红珠、胡智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规定的计算标准及方法执行,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7022022、152570285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665700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