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现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ZXCZFCC2026-008

序号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1

12.3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供货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内,须按要求提供货物。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26427日至20264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询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获取询价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⑵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采购组织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询价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请在2026428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询价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642916:3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身份);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报名。 

八、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43015:00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交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询价将于202643015:00时在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十、询价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7022022、15257028520

代理公司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6657006009  

十二、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卫健局投诉

 

 

采购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人: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