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体育特色酒店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九华体育特色酒店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28日
四、补充内容
1、对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期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服务期限 | 十年(其中:①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酒店正式开业之日止。②基本管理期限:酒店正式开业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合同每五年一签))。 |
修改为:
服务期限 | 十年(合同每五年一签)(其中:①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酒店正式开业之日止。②基本管理期限:酒店正式开业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结束)。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服务期限 | 十年(其中:①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酒店正式开业之日止。②基本管理期限:酒店正式开业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合同每五年一签))。 | 十年(合同每五年一签)(其中:①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酒店正式开业之日止。②基本管理期限:酒店正式开业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结束)。 |
2 | 合同主要条款 | 删除概述表中的“七 延期期限及(第3.2条)” | |
概述表“六 初始期限”:自开业日期起十(10)年,合同采取五年一签的模式。自双方确认的开业日期起五(5)年。首个履约期届满后合同自然终止;是否续约由甲方结合乙方绩效考核、合规情况、市场条件和内部决策另行确定,并以双方重新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 概述表“六 初始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酒店正式开业之日止;基本管理期限自酒店正式开业之日起至本合同服务期结束。 | ||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告生效,且除非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其他规定提前终止,否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自概述表第六项规定的开业日期起至满概述表第七项规定年限的初始期限(“初始期限”)为止。乙方和甲方将另行签署书面文件确认酒店开业日期。 | 3.1服务期限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告生效,且除非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其他规定提前终止,否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自概述表第五项规定的开业日期起至满概述表第六项规定年限的服务期限为止。乙方和甲方将另行签署书面文件确认酒店开业日期。甲方可在履约期届满前根据乙方绩效考核、合规情况、市场条件和甲方内部决策确定是否续约;续约必须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未签署书面续约协议的,乙方不得主张合同延续、优先权或任何补偿;且最多续约一次。 | ||
以本次发出的“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 |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70-3868377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中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0570-8880182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468号六楼605室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区国资服务中心
联系人:詹书记(纪检专员)、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62096、0570-3077338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4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