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柯城区]关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跟踪审计)的更正公告

关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跟踪审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浙建安[2025]DL-056         

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918

二、更正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1.更正前

20

其他注意事项

鉴于合同签订时中标人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税额部分为    元,即甲方实际应支付中标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    )。若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税务身份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则应在税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含本数)起 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甲方尚未支付给中标人的一切款项,中标人均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的税率结算;如中标人已开票但甲方尚未付款的,无论付款期限是否届满,中标人均应当收回原发票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税率重新向甲方开具与交付全额发票。中标人因其税务身份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产生或增加的一切成本、费用等全部负担均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及权利。

2. 更正后

20

其他注意事项

此条删除

三、更正内容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更正前


酬金或计取方式

 

注: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当向甲方出具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中标人系小规模纳税人等原因导致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小于约定的税率(工程类按9%计税、货物类采购按13%计税、服务类按6%计税,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变化调整税率),税额部分按照实际开票税率结算。

3. 更正后


酬金或计取方式

注: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当向甲方出具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中标人系小规模纳税人等原因导致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小于约定的税率(工程类按9%计税、货物类采购按13%计税、服务类按6%计税,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变化调整税率),税额部分按照实际开票税率结

若于合同签订时中标人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税额部分为    元,即甲方实际应支付中标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    )。若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税务身份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则应在税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含本数)起 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甲方尚未支付给中标人的一切款项,中标人均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的税率结算;如中标人已开票但甲方尚未付款的,无论付款期限是否届满,中标人均应当收回原发票并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所对应税率重新向甲方开具与交付全额发票。中标人因其税务身份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产生或增加的一切成本、费用等全部负担均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及权利。

四、更正内容评分办法中“四、评分标准”

1.更正前

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具有安装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安装专业一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4.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5.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0-6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5分;

2)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较合理、有针对性一般的得3-4分;

3)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不全面、合理性差的得1-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2.更正后

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安装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0-3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8分;

2)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全面、较合理、有针对性一般的得3-5分;

3)投标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不全面、合理性差的得1-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8

招标文件以本次更正发布的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0-3868377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0-2756895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乐园路188号6号楼4楼

3.监督及质疑: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詹书记   联系电话:0570-3862096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9 月22


刘一菡 签于 2025/09/22 11: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