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1.2资格审查标中未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
3.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9 月 9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 (投标人名称) 现参与(项目名称) 的投标,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和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衢州市各县(市、区)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设区市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隐瞒不报的情况,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