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廿里镇廿里村共富工坊项目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服务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8日9:00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正文3.2.5 变更为:“本项目建安费约389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96924元。最终结算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中标费率,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中标费率,以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中标费率=投标报价÷271105元(以3895万元为计费基数)×100%。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如最终实际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用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按暂定合同总价结算。”
3.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三、合同价款第1条变更为“中标费率: %,[中标费率=投标报价÷271105元(以3895万元为计费基数)×100%。(百分比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三、合同价款第2条变更为“招标代理费和造价咨询费报酬:本协议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其中: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造价咨询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最终结算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中标费率,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中标费率,以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并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①代理项目流标后不再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按审定预算价*80%作为计费基数。
②同一项目若发生流标,第二次开标的,只支付一次招标代理费及预算编制费,同一代理项目相关资料按招标标段装订成册。”
③如最终实际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用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按暂定合同总价结算。
5.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
6.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廿里村集体经济组织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